苦等一甲子! 內政部審議公保地解編 呼籲地方「還地於民」

【記者王志成/台北報導】
針對長期困擾民眾的公共設施保留地(公保地)問題,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今(28)日召開大會,審議包括宜蘭、嘉義、台中、台東及澎湖等5縣市、共19處都市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。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強調,政府正加速行政作業流程,除台東市1處已審定外,其餘將分批於明年6月前完成審議,力求化解長期以來「有地卻不能用」的民怨,落實還地於民。

公共設施保留地是指在都市計畫中被劃為學校、道路、公園等公共設施,卻因地方政府財政困難、無力徵收而長期閒置的土地。以台東市為例,許多土地早在民國52年就已被劃設,一等就是60多年。地主因土地受限無法開發利用,卻仍須承擔各項義務,成為台灣都市發展史上的沉痾。

國土署表示,今日會議中,台東市主要計畫內的一處公保地已率先完成審議,確定進入解編程序。這對於長期受限的地主而言,無疑是守得雲開見月明,具體落實了土地正義。

為了加速解編進度,國土署指出,目前已建立分階段提報機制。今日審議對象涵蓋宜蘭龍潭湖風景特定區、嘉義朴子、台中市、台中港特定區、台東池上及馬公等地區。除了已審定的項目外,其餘案件將從今年底至明年6月,分批提報內政部都委會審議。

國土署強調,中央將以務實態度督促地方政府加速辦理,目標是在兼顧都市發展需求與保障民眾財產權的前提下,將不具備開發必要性的土地歸還予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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