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【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】臺北市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於115年3月21日凌晨接獲報案,稱忠孝東路四段某處發生一起糾紛案件,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,迅速控制情勢,未再擴大衝突。
經了解,在場之田姓女子與友人曾姓男子因先前發生爭吵,過程中田女情緒激動,踢踹路旁物品,波及行經之曾姓男子及其配偶,進而引發雙方口角。警方到場查處期間曾男因酒後情緒失控,對員警持續以不雅言詞辱罵,影響現場秩序,警方遂依法實施管束;後續將相關人員帶返勤務處所釐清案情,雙方互提刑事告訴,警方依規定受理,全案依刑法傷害罪嫌函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大安分局呼籲,民眾遇有糾紛應保持理性溝通,避免因一時情緒衝動而發生衝突,衍生不必要之法律責任。警方將加強巡查出入複雜場所,以維護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。




